专业领域
教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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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至2003年12月 浙江大学,法律本科
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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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富明律师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和民商事领域,曾为诸多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过知识产权专项法律服务,譬如阿迪达斯公司(ADIDASAG)、施耐德电气公司(SCHNEIDERELECTRICSA)、依兰德公司(E.LANDLTD)、雨果博斯(HUGOBOSS)、潘多拉(PANDORA)、匹杰斯(PJS)、联想集团、帝斯曼(DSM)、新纪元(NEW ERA)、添柏岚(Timberland)、汤美·希尔弗格许可有限公司(TommyHilfigerLicensingB.V)、上海华森葳教育用品有限公司、增智慧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奇特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双超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等。同时,办理过大量的金融、民商事和知识产权等案件,曾为平安银行提供过批量催款、律师见证、尽职调查等法律服务。
代表业绩
知识产权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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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ADIDAS AG(阿迪达斯有限公司)诉义乌市速博体育用品商行、聂耳祥、华德勇等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系列案,制止了大量侵犯阿迪达斯公司商标权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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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施耐德电气公司与乐清市昌昱电器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制止了大量侵犯阿迪达斯公司商标权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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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潘多拉公司与义乌市领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黄兆清等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通过积极与侵权方进行沟通、谈判、协商、诉讼,大部分案件以和解结案并全部得到履行,未调解成功的案件,也说服经办法官争取到了对我方有利的判赔金额,真正起到了震慑侵权者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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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诉黄剑梅等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为联想公司良好的清理了浙江、江苏、江西市场的侵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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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浙江双超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与永康市扬天科技有限公司、永康市金俊泰工贸有限公司等侵害专利权纠纷系列案,因维权效果卓著,涉案的专利产品市场销售周期比之前双超公司同类产品增长了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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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增智慧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诉永嘉县味之园玩具有限公司等侵害专利权纠纷系列案,针对教玩具市场中的数个典型侵权者采取维权行动后,达到震慑其他侵权者,达到增智慧公司维权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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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上海华森葳教育用品有限公司与宁波华博教育设备有限公司侵害专利权纠纷系列案,通过公司所拥有的大量专利权一并诉讼的方式,很好的维护了华森葳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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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浙江格亚电气有限公司与乐清市正鸿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巧用检索到的资料,迫使对方撤回投诉,快速达到格亚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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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卢成文与鑫固锁厂实用新型专利纠纷案,巧借国家机关出具的检索报告,迫使对方撤回起诉,良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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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诉温州灵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纠纷系列案,制止了大量侵犯优度公司著作权的不法行为;
不正当竞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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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代理奇特乐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奇特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成功获得判决山西奇特乐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外,尚获得了法院支持山西奇特乐企业名称中不得再使用“奇特乐”字号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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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代理良工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与保定良工阀门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成功获得判决保定良工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外,尚获得了法院支持保定良工企业名称中不得再使用“良工”字号的请求;
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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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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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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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兼职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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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科技局入库专家
荣誉资质
主要著述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